发布时间: 2018-04-10 发布人:
阳光教师爱萌宝社团活动章程
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阳光教师爱萌宝社团的性质:在学校工会统一管理下,由一批家有零到三岁萌宝的教师及其孩子组成的团体,帮助教师的孩子们增长见识、联络感情,做好孩子们的早教,为孩子们上幼儿园做准备。
社团宗旨和任务:丰富教师校园业余生活,增强教师家庭的亲子关系,满足教师子女的早教需求。
社团成员:凡是在职教师,家有零到三岁孩子,对社团的活动内容有兴趣,承认社团章程,自愿加入社团的教师,即可成为社团成员。
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:
(一)社团成员的权利
1. 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,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。
2. 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。
3. 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。
(二)社团成员的义务
1. 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提前请假。
2. 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,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。
3. 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社团形象,有团体凝聚力。
4. 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,弘扬和平街一中的校园文化。
社团活动的原则: